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由深圳市景泰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介的“中信信托•景泰复利回报1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于2010 年1 月6 日正式成立,信托期限自该日起计算。本计划的推介期为2009 年12 月15 日至2010年1 月5 日,本计划的信托期限为20 年,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 万元。
本计划我们首次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保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证券经纪商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本计划的投资顾问,将以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尽最大努力为各位投资者提供保值增值服务。
特此公告。
更多信息请参考中信信托公告 http://www.ecitic.com/citict/xtlc/eciticp.jsp?p=220&module=productInfopub&sid=e66d57f8ff7e300f194115d8f42848bf
深圳市景泰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