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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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顺利启动发行,成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后首单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也是首单由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国九条”关于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的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推动债券市场监管转型,我会修订并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进一步体现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求,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推进公司债券发行核准制度改革,简化审核流程,我会取消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同时根据统一部署,对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由交易所对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我会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本次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规模7亿元,期限5年,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相关环节充分体现了市场化、高效、便捷的特征。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制度,优化债券发行审核流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景泰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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